为进一步改善全市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,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,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,2010年2月1日,晋城消防支队下发了《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“三提示”工作的通知》,按照要求,支队宣教中心和各县(市)区消防大队紧急部署、迅速行动,“三提示”工作有序、有力展开。
本次“三提示”专项活动主要针对宾馆、饭店等餐饮住宿场所;商场、市场、超市等商业场所;歌舞厅、影剧院、夜总会、游艺厅、网吧、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;医院、养老院、福利院等医疗卫生服务场所以及学校(幼儿园)等教学活动场所。“三提示”主要内容是:提示群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;提示群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、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,及逃生自救方法;提示群众场所内消火栓、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。《通知》还对“三提示”的标准进行了具体的要求:人员密集场所内大厅、楼梯间、过道、房间等显要位置要张贴悬挂“三提示”警示语;宾馆、饭店、餐饮等场所要在房卡、住店须知、菜谱或订房、订座联系卡加注“三提示”内容;服务人员服务前要口头告知“三提示”内容;人员密集场所利用LED显示屏、歌厅点歌屏(电视屏)、广播提示的录音等其它形式进行提示。医院、学校(幼儿园)公寓、教学等场所张贴温馨提示标语并将“三提示”内容纳入到教学活动过程中。
此次活动分动员部署阶段(1月25日至2月5日),织实施阶段(2月6日至6月30日)和查验收阶段(7月1日至7月15日)三个 阶段。《通知》下发以来,各县(市、区)纷纷通过组织社会单位召开会议、上门进行宣传动员等具体行动展开了动员部署,支队还制作了不同场所不同部位的“提示牌”样品供社会单位参考。即日起,各县(市、区)消防大队开始对辖区纳入“三提示”范围的社会单位、场所进行调查摸底,选取不同类型的试点单位率先开展“三提示”工作。
“三提示”工作是晋城消防支队2010年确立的消防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也是一项惠及百姓、造福社会的民生工程。通过本次活动,将把消防基础知识宣传融入人员密集场所日常经营工作中,并形成惯例和制度长期坚持下去,使场所所有者、管理者和服务人员履行消防安全法定职责的意识明显增强,使进入场所的消费者得到基本的、必要的消防安全服务,全面提高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。
开展消防安全“三提示”全面强化消防宣传
行业资讯 / 2020-12-28